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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摸清家底不糊涂

日期:2017-05-25  浏览:890

从宣传贯彻《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视频会议获悉,我国已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全面反映全国创新活动状况,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从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完善创新治理体系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万钢强调,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就是要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统计调查体系,全面、及时反映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在国家层面、区域层面、重点领域和产业层面客观监测和评价创新能力,为制定创新规划和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支撑与服务。要把数据质量作为创新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从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创新活动统计调查、构建创新调查报告体系、建设创新调查队伍、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深入实施。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会同科技部等,实施GDP核算改革、完善研发投入统计、监测企业创新状况和开展“三新”统计调查,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和优质信息服务。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由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等构成。据悉,我国目前已建立面向企业、高校、政府研究机构的创新活动统计年度调查制度,系统掌握了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数据,形成了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报告体系,从国家、区域、企业等不同层面,研究发布了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的系列报告。其中,创新能力监测报告由政府部门负责发布,创新能力评价报告由研究单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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