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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税收政策鼓励科技型企业

日期:2017-05-05  浏览:10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称,自2017年7月1日起,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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