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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24  浏览:96

粤科协交〔2024〕2号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协,各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科协决定对已建立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开展2024年度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建立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建站单位开展海智工作情况,包括海智工作站工作思路、计划方案、工作管理制度及运行秩序等;

(二)条件保障情况,建站单位为引进海智专家及实施技术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情况;

(三)人才引进情况,是否采取多种形式集聚海外人才,为当地企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取得的成效情况;

(四)项目合作情况,引荐海外科技项目,为当地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推进最新国际科技资源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用,促进海外人才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五)活动开展情况,举办一定规模的招才引智活动,与海外科技团体、机构、组织建立合作交流关系情况。

三、评估实施

(一)对已建立的 “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进行通报。

(二)评估采取“报送总结、听取汇报、抽测检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站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年度评估工作的工作站予以撤消。

四、评估安排

(一)省科协负责组织评估,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协和省级学会认真组织,协助做好“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

(三)报送材料

1.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是建站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总结,推进工作站建设的思路、计划和发展情况及对接海外专家、项目情况等工作内容;

2.填写表格。填写好《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附件2),按规定时间提交;

3.提供《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送方式

评估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网上报送截止时间至2024年9月20日18时;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1.请各建站单位登录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http://www.nanyuehz.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程序:注册账号后登录→工作系统→工作站评估→“2024年度已建站评估-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项目→进入申请→填写及提交申报信息;待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在“用户中心”→“工作站评估项目”→“2024年度已建站评估-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右方的“修改”,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评估材料PDF文件→打印纸质版材料装订盖章。

2.请将纸质版材料一式贰份装订盖章,递交推荐单位审核(请提前联系推荐单位,预留足够的审核时间)。获得审核意见后报送省科协(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307室,收件人:邓蕊020-28328319,邮编:510040)。

五、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系人及电话:汪佳丽 林湖彬 020-28328332

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阔  020-83556754 

(三)南粤海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支持:广东省电子学会

联系人及电话:戴凯琳  020-87293673  87291183

 

附件:1.“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名单(2024)

          2.“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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