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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学会治理现代化示范专项的通知
日期:2023-06-16 浏览:194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2023年工作要点》,示范引领全国学会不断提高会员发展服务能力和现代化治理水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组织实施2023年度全国学会治理现代化示范专项。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会员发展服务示范专项
项目内容:遴选支持一批会员发展服务基础好、内部治理科学规范、有能力有意向的全国学会,推动其进一步扩大会员联系覆盖、创新会员服务方式、提升会员服务水平,示范引领全国学会提升团结引领、组织动员和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水平。项目精准支持全国学会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扩大会员覆盖面,积极吸纳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加入学会,打造会员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探索会员服务新举措新模式,丰富会员服务产品供给,加快会员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外籍会员,吸纳外籍科技工作者参与学会治理。
立项数量:20个
经费额度:10万元/个
(二)分支机构示范发展专项
项目内容:遴选一批组织规范、运行有序、活动有特色的分支机构,推动其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创新创业能力,为全国学会分支机构打造示范标杆。项目精准支持分支机构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完善分支机构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推进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打造1-2项具有学科特色的高质量学术交流品牌;组织1-2项体现专业优势的科技评估、标准研制、成果鉴定或转移转化等高水平科技服务。
立项数量:30个
经费额度:10万元/个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中国科协全国学会,不接受分支机构直接申报,不接受单位联合申报。每学会限报1个分支机构,2022年度全国学会分支机构示范发展专项支持过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再支持。
2.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基础条件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人员、办公条件、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等)。
3.符合本项目支持方向,项目内容已经获得中国特色一流学会建设项目、学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等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
4.全国学会申报的分支机构应成立1年以上(由全国学会批准成立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以前),名称规范,运行良好,近3年内无违规活动、违规收费、负责人超龄等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学会,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原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4)近两年年检连续基本合格或其中一年不合格的。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9日前,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计财系统报名(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nk.cast.org.cn/customLoginController.do?login,点击“项目申报”版块的“供应商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请各申报单位同时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
3.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9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封皮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评审以带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准,仅报送无公章材料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4.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也不再另行通知。
5.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申报结束后组织评审。评审后向入选单位印发通知,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学会发展处 张小珍
联系电话:010-68571435
(二)材料报送
联系单位:北京华宇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 凯
电 话:18330233017
电子邮箱:yukai@hycs.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7区16号楼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531室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