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投诉电话:020-38456577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址:广州市天河北林乐路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12D

秘书处联系人:  黄副会长  邓副秘书长

联系电话:020-38456577 020-85647976

E-mail:gdswjs2012@163.com

网   址www.gdswjs.org





科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科协

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国情研修活动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3-31  浏览:203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协党校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守党校初心,努力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科技界走深走实,激发科协组织活力,中国科协党校将继续组织实施2023年“领航计划”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名称与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科协党校“领航计划”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简称“领航计划”研修活动)。

2.项目内容:按照中国科协党校国情研修活动样板模式要求,举办1期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国情研修活动。组织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了解党情国情世情;围绕人才需求,搭建理论学习、国情调研、跨界交流、咨政建言、科技报国的平台,强化青年科技人才政治引领,激发其身份认同感、增强对科协组织的归属感,坚定自立自强信心。(具体要求见附件2)

3.申报对象: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已建或即将成立科协党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及副省级城市科协(以下简称“地方科协”)。

4.立项数量:不超过15个

5.经费额度:不超过25万元/个(城市间交通费用由学员承担,其他研修费用由项目承办单位承担)。

6.项目周期: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7.验收材料:需形成1篇3000字左右高质量的政策建议报告或科技工作者建议;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科技人才清单、新闻稿、活动照片视频、专家报告幻灯片等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

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的,项目实施应与当地科协联合进行。

地方科协应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联合申报。科协组织作为牵头单位,需全程把关指导工作。参与各方需在申报书中明确任务分工以及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工作经验。

3.具有积极承办的意愿、较强组织实施和工作基础,配备充足的工作团队,能够满足协调红色资源、科技创新调研点及邀请知名院士专家授课交流等项目所必备的工作保障条件,能够根据中国科协党校的规范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内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纸质版项目申报书3份(见附件,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递交。文件袋封条处加盖骑缝章,文件袋外需载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报书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方式及地点

现场递交或邮寄,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四、评审程序

(一)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资格性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二)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目标等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产生项目承接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张依、王莹   010-62165297

(二)材料报送

联系人:颛妍

联系电话:010-86203831

邮箱:zhongmao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颛妍收 18610649946)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中国科协党校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国情研修活动要求

          3.综合评分标准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分享到: